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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爱民:手持正义之剑,捍卫盛世中华

时间:2022-11-07 15:50:10 来源:财讯网

朱爱民,1955年出生,现任北京市衡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城市广播等多家媒体的嘉宾律师。朱爱民从业至今已有35年的司法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国家赔偿、公司法律事务和公司改制及股权纠纷领域独有建树。他始终坚守着司法公正,为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贡献着力量,他的事迹还被收录到《祖国先锋》《中国当代优秀律师》《中国当代刑辩大律师》《中国好律师》《大国律师》《中国法律年鉴》等大型文献之中。他说:“用一双干净的手和一颗纯洁的心去战斗,用自己的生命去维护神圣的正义,这是世界上最崇高的事情!”

“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他生于贫穷之家,却甘于奋斗,最终改变了命运,成就了一番事业;“一朝奋起鲲鹏翅,直上青云啸九天”,他心怀理想与希望,放弃了稳定的工作,最终在司法领域开辟出了广阔的天地;“腰仗三尺正义剑,笑傲江湖写春秋”,他践行初心,以实际行动助力着伟大祖国的司法建设。他就是北京市衡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爱民。

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1955年,朱爱民出生在黑龙江省拜泉县的一个普通家庭,家中三个孩子,母亲的身体虚弱,经常患病,生活的重担全部落在了朱爱民父亲的身上,没有良好的物质条件,朱爱民儿时的成长经历充满了太多的辛酸与无奈。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朱爱民从小便乖巧懂事,暗暗下定决心要帮助父亲分担生活的重担,而努力学习是朱爱民改变命运的唯一方式。勤奋好学的朱爱民成绩优异,从小学到高中,他一直担任班干部和学生代表,积极服务老师与同学,深受大家的喜爱。朱爱民还是一个“小才子”,他的作文经常会被老师当作成范文在全班讲评。

高中毕业后,朱爱民积极响应毛主席“上山下乡”的号召,在农村度过了4年的插队生活。在这4年期间,朱爱民吃苦耐劳,赢得了当地百姓的广泛好评,后被推荐为最后一批“工农兵”大学生,圆了他继续读书的梦想。

大学毕业后,朱爱民被分配到了呼伦贝尔大草原参加工作,成为了海拉尔铁路机务段的一名普通火车司炉工。要知道,那时候都是蒸汽机车,所以朱爱民的工作可谓是又脏又累,即便如此,朱爱民依然没有放弃学习的信念,他相信“知识改变命运”,于是经常会利用工作的休息时间阅读大量的书籍,不断提升着个人的综合能力,开拓着自己的眼界。“功夫不负有心人”,勤奋的朱爱民很快就通过了严格的考试,成功进入了机务段财务室,从一名普通的出纳最终成为了一名会计。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1984年8月,铁路运输法院刚刚成立不久,正是缺少经济审判人员的时候,朱爱民热爱学习的劲头引起了领导的注意,领导将他按排到了当时的铁路法院,朱爱民至此成为了经济审判庭的一名法官。这是朱爱民法律职业生涯的起点,工作期间,朱爱民保持着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朱爱民清楚,唯有时刻保持学习意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才能够在法律工作之中崭露头角。

为此,朱爱民把握每一分每一秒,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完成了最高院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的全部课程,并且顺利拿到了毕业证。

后来因工作需要,朱爱民又被安排到海拉尔铁路分局当了局长的法律顾问,任职期间,他尽心尽责,处处为人民着想,维护着司法的公平与公正,曾多次代理诉讼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一朝奋起鲲鹏翅,直上青云啸九天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多年从事律师工作的经历让朱爱民对法制工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想要在律师行业内大显身手,从而促进国家的法制建设,用法律武器维护更多人的合法权益。

1995年,朱爱民办理了停薪留职,与志同道合的朋友们一起创办了内蒙古铁源律师事务所,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专职律师。“万事开头难”,由于朱爱民的律所成立时间较短,所以案源并不是很多。对此,朱爱民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心态,在他看来,事业的成功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经历困难的磨砺,同样也需要创业者保持坚定的信念,一步一步地前行。朱爱民积极关注社会上的法制案件,观看法制节目,以此来提升自己的办案能力。

每当遇到当事人前来咨询的时候,朱爱民都会耐心地为当事人解答问题,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分析案情,让当事人充分了解案件在处理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困难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凭借着“良好的服务”与“专业的能力”,朱爱民逐渐积累了名气,在业内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一些当事人甚至主动帮助朱爱民去做宣传,朱爱民成为了大家心目之中“正义的化身”。

朱爱民处理过很多案件,每一个案件也都遭遇了各种困难与阻挠,但是朱爱民始终坚守正义,在法庭之上勇敢的辩护和抗争,最终这些案件都得到了公平的审判,进而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腰仗三尺正义剑,笑傲江湖写春秋

在朱爱民看来,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自己作为一名律师,理应冲锋在法制工作的最前沿。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法制也应该更好的服务民生。

朱爱民认为,全面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彰显司法公信力、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每一位律师,都应该肩负起自身的职责,不负人民群众的期望,在每一个案件中竭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这样才能将全面依法治国落实到实处,才能真正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感到公平正义’的理想目标。

同时,律师也应该将法律视为自己的信仰,当穿上律师袍的那一刻,律师就肩负起了一种责任,除勤勉尽责外,还要牢记法律人的使命和担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对待外界的赞美,听得进质疑,不盲从、不动摇,忠于法律,忠于事实,做法治精神的代言人和践行者,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法学泰斗江平老师就曾说“我的中国梦,就是法治天下”。作为一个有着35年司法实务经验的法律人,朱爱民认为,法治天下,任重而道远。需要几代人前赴后继的不懈努力和奋斗。

随着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的深入推进,日益强大的国家更需要富有良知、心存正义感的律师为法律代言,朱爱民律师无疑是法治精神最忠实的践行者。他在刑事辩护、国家赔偿、公司法律事务和公司改制及股权纠纷领域独有建树。回顾朱爱民的律师执业生涯,他曾办理过多件案件,在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推动了司法的建设。其承办的河北省冀东监狱李久明涉嫌故意杀人案、河北聂树斌强奸杀人案、王书金涉嫌强奸杀人案、张仁诉黑龙江省凤凰山监狱行政赔偿案等均获胜诉,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奠定了朱爱民在司法领域的权威与地位。

孟子有言“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其意思是“真理所在之处,即使面对千万人的阻挡,我也义无反顾地前往”,在朱爱民的身上,我们看到了光明,也明白了何为正义。真心希望,朱爱民律师能够一直坚守初心与信仰,手持正义之剑,捍卫盛世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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