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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厅17人与6名客人互殴致1死 系酒后放鞭炮引发

时间:2016-05-04 17:42:48 来源:法制晚报

  18名被告人在法庭上站了三排 摄/记者 曹博远

  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因为放鞭炮引起纠纷,结果来歌厅的6名客人与位于房山区的北京凯旋门歌厅的保安争执起来,16名保安加上歌厅经理与客人互殴,最终导致24岁的张某兴死亡,安某轻伤,另外3人轻微伤。

  据法制晚报记者了解,今天上午,被控涉嫌故意伤害罪的18人在二中院受审,在法庭上,大部分被告人认罪。

  检方指控 歌厅经理、保安与人互殴致一死4伤

  上午9点半,法警将18人带进法庭,看到一年多未见到的家人,被告人有的点头示意,有的挥着手,有的家属忍不住哭了。

  18名被告人中除了41岁的北京人蔡某外,其余17人全部是凯旋门歌厅的人,其中44岁的王某是歌厅经理,另外16人均是歌厅保安。这些保安学历最高的为高中文化。

  检方指控,蔡某于2015年2月20日17时许,在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凯旋大街“北京凯旋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门前,因琐事与张某(另案处理)等人发生口角后,伙同被告人高某、李某等18人与张某、安某等5人(均另案处理)及张某兴(殁年24岁)互殴。

  在此期间,被告人高某等人对张某兴等人拳打脚踢,造成张某兴颅脑损伤死亡,致安某轻伤二级,张某等3人轻微伤。

  2015年2月20日,高某等16人被查获归案,蔡某于同日、王某于次日分别向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投案。

  庭审现场 歌厅前员工:放炮遭骂才动手

  在庭审中,大部分被告人表示认罪。

  “不属实,是对方先骂我的。”对于指控,蔡某提出异议。本案18名被告人中,只有蔡某不是歌厅员工,但该案案发都因他而起。

  蔡某说,他以前曾在歌厅工作,事发前已经辞职,因为歌厅是亲戚开的,事发时他的妻子在歌厅工作。

  蔡某说,事发时他到歌厅接妻子下班,因为当时过节,他在距离歌厅40多米的停车场里放鞭炮,“我放了一会儿,对方几个人就走过来骂我。”蔡某说他也不知道对方为什么骂他,几个人都喝了酒,一直都骂骂咧咧的,“我就跟对方吵起来了,歌厅门口的两名保安过来了,我说对方要打我,于是一会儿就来了好多保安,我们就打起来了。”蔡某说。

  保安:经理叫去维持秩序

  被告人李某说,当时他在歌厅楼上,突然手台里传出经理王某喊有人打架了,让保安都到一楼集合,“我平时是服务生,如果有人闹事,我就是保安,要去维持秩序。”李某说他到了停车场,发现很多人打成一团。被劝开后,他才看清楚对方有六七个人,歌厅这边有10多名保安,原本双方都住手了,但是对方一个人不停地骂,双方又打了起来。

  李某说他踹了骂人的人的腰部,他听到歌厅经理王某喊住手,但是太乱了,没人住手,后来又有人喊有人受伤了,大家才住手。之后他们回歌厅继续上班,再后来听对讲机里经理喊让保安都到一楼开会,到一楼发现警察来了,他们都被带到派出所了。

  “我只是打人了,不是故意的,指控我故意伤害罪我不认可,我认为自己无罪。”被告人秦某说,他只是打了一个穿黑衣服的人,不是受害人,他是在履行歌厅保安的职责,自己无罪。截至法制晚报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文/记者 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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