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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尉氏:建筑商垫巨资建楼,工程款被拖欠17年

时间:2017-01-09 15:46:08 来源:企业观察报

河南省双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尉氏县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法人代表赵根,近日向本报记者诉说了他17年前垫巨资建设尉氏化工总厂(以下简称“尉化总厂”)宾馆的工程款被拖欠,尉化总厂破产清算小组破产清算时,以他不是第一债权人为由,不支付拖欠他的工程款一事。为了解整个事件的是非曲直,记者一行近日专程前往河南省尉氏县,对此进行了采访。

河南省双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尉氏县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法人代表赵根垫资建的尉氏化工总厂宾馆外景

建筑商赵根的说法

2016年12月21日,记者来到尉氏县采访当事人赵根。据赵根说,他1994年5月垫巨资建设尉化总厂宾馆。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他从银行贷款、从亲戚朋友那里借款,还把他老婆看病的钱都用上了,宾馆楼盖好后在1996年5月经过尉氏县建设局验收,交给了尉化总厂使用,当年尉化宾馆还被评为县优质工程。1999年1月经决算,工程款总额为720万元,当时付给赵根的400多万元工程款是尉化总厂拿过期、甚至都结块的化肥等冲抵的,尉化总厂欠赵根273万元,并出具了欠条。

2006年6月27日,尉氏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尉化总厂提交的破产申请。次月,尉氏法院宣布尉化总厂破产。得知尉化总厂被宣告破产后,赵根作为尉化总厂债权人,在第一时间向尉化总厂破产清算小组成员周和才递交了尉化总厂1999年1月给他出具的欠款证明。

赵根为了保护他的合法权益,于2006年至2009年多次向破产清算小组“要账”,终于引起了县政府的重视。2009年5月,时任常务副县长的李明哲指示政府办副主任李冰负责调查核实赵根与尉化总厂的债权债务关系,并要求尉氏县众智会计事务所进行重新审计。经审计,李冰与众智会计事务所共同出具了一份《情况证明》。《情况证明》写明了“2009年5月8日,经尉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冰、尉氏众智会计事务所共同查证,截至1998年12月31日,尉化总厂欠赵根工程款及结算利息2734272.70元,1999年1月由尉化总厂合成氨分厂财务科出具欠款证眀。1999年8月25日尉化总厂支付赵根142075元,余欠2592197.70元。”《情况证明》有李冰、众智会计事务所主任马留国、时任主管工业的副县长周顺民、时任常务副县长李明哲的签字。尉氏县政府承认尉化总厂仍欠赵根2592197.70元工程款的事实。但是,17年过去了,该款一直未还,本息已逾千万。

最让赵根难以接受和理解的是,尉化总厂破产清算小组在尉化总厂2006年宣告破产后的10年来,从未召开过债权人会议,也没通知他参加过破产会议,更未向他告知破产程序、变卖财产的多少及资金走向等情况。在支付债务时,将一般债权的大李庄土地租金、债务人购买李福军6套门面房、原尉化总厂厂长谷廷凯垫付相关费用的债权上升为第一受偿顺序,并给予支付。按照破产法律规定,应该按比例支付。赵根讨要建筑工程款时,尉化总厂破产清算小组以账上已无款为由一直没有支付给他。

清算小组无力偿还尉化总厂欠赵根的钱,赵根无数次找相关部门、相关领导讨要,当时的县委书记王国力临调走时召开县委领导会议研究后,王国力书记、李明哲常务副县长对赵根说:“你就看住尉化总厂宾馆这个院子,谁给你钱,你就让谁用房子。”当时王国力、李明哲说这番话时,政法委书记张国起也在场。赵根就按照县委书记和县长的指示,于2009年6月10日开始,派4名工人看守至今。

赵根还对记者说,最让他没想到的是,破产清算小组不仅将尉化总厂欠他的工程款淡化为利息的利息,还将他受前届领导集体决议并安排他“看管”7年的尉化宾馆给了县社保局,使欠他的上千万工程款化为泡影。

破产清算小组的解释

据了解,尉化总厂是尉氏县的一个大型国有企业,2000多名工人,上亿元的债务,县政府对它的破产清算工作很重视。2006年7月,尉化总厂经尉氏县法院宣告破产,县政府牵头成立了破产清算小组,李明哲任组长,县法院组成了合议庭配合。

尉化总厂破产清算小组至今仍未解散,其主要负责人李冰仍在尉氏县政府办任副主任。对于这件事,李冰是知情者、经办者,又是尉化总厂破产清算小组的负责人。

经过数次预约后,2016年12月21日上午,李冰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对于赵根的诉说,李冰是这样回答的:“尉化总厂欠赵根的是利息的利息,不是建筑工程款。1994年尉化总厂宾馆工程招标,赵根中标。赵根当时是尉氏县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法人代表,与原尉化总厂厂长谷廷凯是好朋友,双方签署了一个全垫资协议,利息分阶段结算。宾馆建好后,谷廷凯将400多万建楼款分批全部向赵根结清,又将部分利息以化肥抵账。谷廷凯欠赵根的利息欲不付,赵根不同意,谷廷凯与赵根关系破裂,债务纠纷拖至2006年尉化总厂破产,按照计息方式应产生200多万元欠款。破产清算小组在债权处置过程中,将赵根债权列入一般债权受偿,赵根不接受。”

针对记者提出的尉化破产清算小组十年来不召开债权人会议、不公示账目、不为债权人提供破产企业财产处置报表的情况。李冰说:“自2006年尉化总厂破产后,确未召开过债权人会议、未公示账目、未为赵根提供财产处置报表。”

记者问李冰,是什么原因不公示账目和财产处置报表?支付大李庄土地租金、购买李福军6套门面房、谷廷凯垫付相关费用这三笔欠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李冰没有回应和解释这几个问题。但他补充说:“2010年法院与140多家债权人见过面,意欲和解,未达成。开见面会时,尉氏县法院合议庭未通知赵根参加。”

破产清算小组的王复兴补充说,关于王国力、李明哲共同指示赵根“看管”尉化宾馆一事,领导也许说过,但无文字依据。况且李明哲早已调离尉氏县,王国力也退休了。

对李明哲等领导的采访

为了核对赵根、李冰、王复兴的不同说法,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12月21日下午,记者一行驱车赶到杞县,欲当面采访李明哲。

杞县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李永建查验了记者身份,登记了记者相关证件,问清了记者采访内容。得知要采访县委书记李明哲,核实当年指示赵根看管尉化宾馆一事时,李永建向宣传部领导请示后,告诉记者李眀哲全天在开封市开会,不在本县,没法接受采访。李永建让记者留下联系方式,说他向李明哲汇报后再联系记者。

数天后,记者再次发短信请李永建联系安排李明哲的采访事宜,李永建以李书记在省里开会,三天后结束回复记者。记者再给李永建发短信,请求定下李明哲的采访时间后通知记者,李永建未回复。

无奈之下,记者几经周折找到了李明哲的手机号。2017年1月3日上午,记者给李明哲发信息约定采访时间。李明哲回复说:“年末年初会议多,事务繁忙,已安排分管县长和宣传部藏振峰部长负责接洽。”1小时后,藏振峰打电话对记者说:“李书记会议多没时间接受采访,他当年任尉氏县常务副县长时,指示赵根看管尉化宾馆一事,因时间太长,不记得了。”

记者又试图通过各种渠道联系尉氏县当年的县委书记王国力,核实赵根描述的有关内容,但至今未能联系上。

有关赵根债务问题的最新情况,请关注本报的后续报道。(来源:企业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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