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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月之前,因为讨要一笔工程款,郑学东和他的爱人再次走进了周口市仙蒂翠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口仙蒂绿化)总经理樊元玲的办公室。但没想到,这次迎接他们的,却是一顿毒打;更让他们想不明白的是,这么简单的事实,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在立案后却迟迟没有结果,打人凶手至今逍遥法外。简单的案情,复杂的过程,警方为何一直推诿?打人者到底有何背景?近日,在接到受害人家属投诉之后,本网对此进行了调查。
工程竣工 结款成为难题
今年54岁的郑学东,是河南东部周口地区的一位农民,在改革开放的大潮遍及全国之后,不甘于贫困的他,走出家门,和几个同乡走南闯北,在建筑工地上做些苦力活。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之后,老郑带着自己的老婆、儿子、女儿等一帮家人,以及在一块做工的,凭着过硬的手艺和本分的心态,慢慢在附近也小有名气,成为了一个村民眼中的“包工头”。
2014年10月,经人介绍,郑学东以女儿郑锐杰的名义,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揽下了由同是周口人樊元玲挂靠在郑州久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久鼎工程)的承建项目:西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原产业集聚区)安康大道中段1200米道路的部分施工。由郑学东提供的一份于2015年10月14日补充签订的《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中可以看到,作为乙方,他承包的是此路段中的“雨水管道及附属设施、路基、12%灰土、14%灰土、第一层16cm厚6%水泥碎石”,根据此合同,作为该合同甲方的郑州久鼎工程,应于项目竣工后,支付乙方相应工程款。
在接到这个工程期间,郑学东带领全家,四处找人,加班加点的赶工期,终于在合同期内该工程顺利竣工,随后正式通车。
2016年3月4日,在西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时任西华县人民政府代县长田庆杰在《西华县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此工程曾有所提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挂牌成立,与乡镇套合工作有序推进,中华路、中都路、中原路、华泰路、安康大道建成通车,综合服务中心、职工之家主体工程完工,开发区承载能力和工业集聚水平明显提升……”
工程顺利竣工,按当初合同约定,郑州久鼎西华项目负责人樊元玲应该支付郑氏父女相应的工程款了。但是,让郑氏父女没有想到的是,正是这笔工程款,让他们全家陷入了一场噩梦。
被送到医院抢救的郑学东
登门讨帐 反被关门毒打
2016年9月12日上午,郑学东与爱人王素芝、儿子郑博、儿媳顾占平以及几个欠款的农民工,再次来到位于周口市川汇区大庆路南路的周口市仙蒂翠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见到了公司的法人代表、同时也是上述合同项目的负责人樊元玲,准备再次就工程款问题问个说法。
但是,他们走进樊元玲的办公室之后,来不及说上话,惨剧便发生了。
据郑博回忆,自己因为在外面接个电话,父母和妻子刚走进去,就被樊元玲叫过来十多人,反锁屋内,进行疯狂殴打。在门外听到惨叫声的郑博及欠款的亲属,砸门未果。随后公安民警到达现场
即使身配执法记录仪的民警到了现场,樊元玲办公室仍然没有及时打开。10多分钟之后,门终于打开,郑学东及爱人王素芝、儿媳顾占平已躺在血泊之中。打人者逃之夭夭。郑博拨打120后,随后到达医院诊断郑学东门牙两颗、大牙一颗被打掉,眼眶骨折,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身为残疾人的王素芝腰脊椎骨折,多处软组织损伤、擦伤;顾占平头发被抓掉一大把,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擦伤。
经周口市中心医院确诊后开具了诊断证明,郑学东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在一份警方的现场问询视频里,郑家人都提到,樊元玲不但指示打人,并且还扬言,“往死里打,给我往死里打,打死了我负责”。同时,郑博表示,樊元玲的儿子、周口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工作人员樊吉安也在现场参与打人。并且,在郑学东住院期间,曾有几伙人员到医院威胁他及家人不让上告,并且放话“如果上告,有人会花一个亿也要杀了你全家。”
事发现场图片
办案迟缓 警方作为受疑
因讨帐被打,只是受到身体上的伤害;而更令郑家人感到心寒的是,当地警方的办案态度。
郑博对记者表示,当时在事发现场,当时情况混乱他没有多想,后来樊元玲当面表示,是樊元玲自己指示人报的警,说有人在她办公室“寻衅闹事”,并声称,“都别怕,公安局没有事,就算有事,已经找好关系了,让参与打人的其中两个人把事情承担起来,给他们补偿一部分钱就行了,绝对不会让郑家人好过的。”
在身带执法记录仪的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时,房间内的人正在施暴。郑博看到民警有了希望,只是,更让他有点心急。
郑博说:“办案民警到了之后,不去敲门制止而是一直问报案人是谁,围观的人都在说里面打死人了,警察快管管吧!出警民警还是无动于衷,任由我一人敲门。直到我把门敲开后,出警民警不去控制打人者,任由屋里打人的人离开,不登记也不用执法记录仪进行拍摄,而是只拍樊元玲和倒在地上的我家人!直到我提出为啥不抓打人者时,他们才象征性拿着执法记录仪出去转了一圈。但打人的却都没有完全拍到。
郑博问为什么,带队的民警表示,“我们拍的时候,他们(打人者)就扭头,我们也没有办法。”事实上,作为本地人,郑博对几个施暴者也都面熟:除了樊元玲与其子樊吉安外,还有另外5名人员。
在把父母送到医院安排好后,郑博开始了从家里到派出所的来回奔走。但警方的态度,让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望。
2016年9月23日,郑学东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伤。郑博又一次来到了七一路派出所,当问到为什么还不抓人时,办案民警李警官告诉他:“你说樊元玲是主犯,可是我们没有证据证明她打人。还在寻找证据期,马上就会有结果。”
后来,问的次数多了,李警官总是一幅无奈的样子,往后推诿:要么是正在办理,要么是领导安排不让推进。
而这中间,郑博还得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樊元玲专门找人给我打电话,说她已经给公安局那边已经做好工作,礼已送到位,打了郑家人也白打,不但打了他们没事,我还给公安局说郑家人打砸我的办公室了,带人闹事,让公安局处理郑家人!”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22条,“人身伤情鉴定文书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规范要求。鉴定文书中应当有被害人正面免冠照片及其人体需要鉴定的所有损伤部位的细目照片。对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制作《鉴定意见通知书》,送达被害人和违法犯罪嫌疑人。”
但郑博一家,至今未能拿到与自己相关的《立案通知书》、《鉴定意见通知书》。每当询问时,办案民警李警官刚开始满口答应,但后来,总是以不方便或领导不让为由拒绝。
伤情检查
警方回应 仍需继续等待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是“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三种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那么,既然事实已经清楚,为什么警方一直迟迟没有结果呢?10月19日上午,郑博又来到了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探访案情进展情况。
上午9点左右,在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里,郑博终于等了当时的办案民警李坤华,李表示,所里的民警和领导都很忙,这个事也一直在关注,最近几天抓人。现在是领导不发话,所以没法给结果。随后便扬长而去。
郑博再也不想等下去了。9点30分左右,他通过朋友找到了李坤华口中的上司——七一路派出所治安大队队长王平的手机。电话打通后没有接,然后向王平队长发个短信说明是受害人的儿子郑博。
上午10点,王平终于回电,说已经到了办公室。于是,郑博家人及朋友走进了王平的办公室,第一次见到了负责此案的直接领导。
在核实完身份之后,王平首先责问郑博,说此案案发这么长时间,怎么直到现在才想起去找他。
郑博无奈地说,我一直都想找你,可找不到啊?那个负责的李警官给我们你的电话,我打后你不接。多次来派出所你又不在。
王平队长却对此表示否认:“已经一个多月了,你们一直也不来找我,也从来没接到你们的电话,总不能我给你打吧?”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王平表示:此案我也非常的关注,但有些事还没有了解清楚;目前还在调查取证阶段。
当郑博问到为什么法医鉴定结果出来之后,案发现场又有警察持记录仪记录,但至今仍不抓人时,王平表示,另外一方也说是你们上门闹事。所有这些都需要时间,还需要取取证,并没有具体的时间节点。
王平说,不是所有的警察出警都需要有佩带记录仪,记录仪的拍的也不一定就能作为证据。对于这个回答,郑博当即就表示了异议。
最终,郑博得到的答复,依然是那句话:继续等。
案发现场现在大门紧闭
身份复杂 打人者背景非常
有着多重身份的樊元玲,同时身为多个公司的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在位于周口市川汇区大庆路南路的周口仙蒂绿化公司,挂着“总经理办公室”牌子的大门紧闭,没能见到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被郑家人指控欠帐并在此房内指挥打人的樊元玲。
在敲门无果的情况下,拨通了她的电话。在反复询问之后,樊说自己很忙,有时间再回话,随后挂断了电话。
10月20日上午,一位男士的来电,说可以代表樊元玲回答一些问题。据这位牛姓男士称,郑家人那天带着几个艾滋病患者,并且还带着农药,来到樊元玲的办公室,完全是寻衅闹事,搞打砸,目的就是想敲诈威胁;至于郑家人挨打及身上的伤情,是他们自残造成的结果。
但是,令人疑惑的是,这位自称代表樊元玲的牛先生,在与记者沟通的过程,出现了几次自相矛盾的话语:刚开始,他声称与樊元玲与郑家人无任何和经济往来;后来又称有工程款项早已经结清;后来又说,工程还没有得到政府的验收。
对此,郑博也提出了强烈质疑:既然去的人中有艾滋病人,还有农药,那么,为何警察没有当场给找认出来?说身上的伤是自残,更是一派胡言,谁会对自己下手那么狠?还有我们是去要工钱不是去打架闹事,没想到会被打伤,受伤的还是送合同的老人和孩子。
据郑博说,樊元玲是周口本地人,自己名下就有工程公司、监理公司、园林公司、置业公司,但因资质问题,经常挂靠在郑州久鼎工程名下,在周口地区承接市政工程,然后再转包给别人。位于西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原产业集聚区)的七路一桥工程项目,就是其以郑州久鼎工程名义承建的项目,而其中的安康大道中段1200米道路,就是转包给了郑博及另外一个人。
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意外发现郑州久鼎工程自今年9月21日起,就已被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为了解情况,拨打了郑州久鼎工程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但吊诡的是,在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主办的“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现,郑州久鼎工程至少在今年的10月9日,也就是被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之后,还居然能够成为西华县2016年乡道改建项目二标段的中标人。
据知情人士透露,樊元玲的丈夫为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干部,她本人在周口能力非凡,曾利用各种方式揽接多个市政工程。
2016年3月24日,河南省纪委官网发布消息称,西华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金保善因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郑博说:“当时樊元玲曾以郑州久鼎工程的名义因行贿金保善亦被纪委带走,但随后又平安出来后。樊元玲出来之后,专门把我们施工方叫在一块,说她为了摆平这个事花了50万,让我们一块出,不然以后就不给结账。”
期待明天 依然相信法律
距案发到现在已经过去整整50多天了,郑学东和妻子仍然还在病床上躺着,而郑博、郑锐杰兄妹两人,还仍然在为父母案情,奔波在去派出所的路上。
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内,“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标牌引人注目——而当年,曾震惊全国的6名民警打死一普通市民并从三楼扔下的惨案就发生在这里。
虽然也会感到累,感到失望,但郑博依然相信,欠账还钱、打人犯法是天经地义的事,只要有法律在,总会有个说法。(文中照片均由受害人家属提供)
来源:新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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