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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汝南县:无助农妇的哭诉(转载)

时间:2016-10-11 20:52:15 来源:天涯社区

广大网友们,我叫高小亲,今年66岁,家住河南省汝南县板店乡留营村徐庄村民组,身份证号:412826195106308520联系电话:15978836508。

今天,我怀着无比愤怒和决绝的心情控诉汝南县某单位藐视国法、枉法办案,以莫须有的罪名对我丈夫李乐义(68岁)实施超期刑事拘留!同时,我也交代完所有后事,做好了自己被关押的准备!

我们家共有8亩耕地,东临村民董小峰,西邻村民董纪伟、董立本家的责任田,多年来一直平安无事。2007年后,董小峰,董纪伟两家先后在自己的耕地上建起了养猪场,一开始规模较小,后来不断扩大,已经严重影响了附近的生产劳作。养猪场一年四季臭气熏天、污水横流,严重污染着附近的环境。为此我丈夫李乐义先后到村、乡、县、市有关部门逐级反映,要求有关部门能依法处理此事。

2016年7月10日,在县委政法委领导的多次调解下,在乡、村有关人员的共同见证和担保下,我们和董小峰,董纪伟两家签订了协议书,两家一次性给予我们补偿款8万元,用于弥补土地减产的损失。

可让人始料不及的是,签订协议的第二天,补偿款还没有暖热,李乐义就以涉嫌敲诈勒索被汝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补偿款一并没收。

在我丈夫今年上半年反映此事期间,家里就没有安稳过。4月14日深夜,有人往家投掷雷管炸药,家具等物品被炸坏,所幸我们老两口幸免于难;4月29日深夜,又有三名蒙面人开车来到家里,撞开门闯入室内,对我丈夫进行殴打,致使身体多处受伤。事发后,我们先后数次到板店乡派出所报案,最后也都不了了之,如此种种 ,我还以为公安局派出所就不再办案了,没想到,在对付我们两个六七十岁的老人时候,他们还是冲到了第一线!

我就想不明白,如果我丈夫的行为是属于“敲诈勒索”,那么作为协调人的汝南县政法委领导、作为见证人的乡村两级多名干部,是不是也属于共同犯罪?是不是一样是同案犯?是不是一样得接受刑事拘留?那么,为什么汝南县公安局不管别人,只抓我丈夫?这是不是枉法办案?

在此,我跪请广大网友能够主持正义!同时也恳请新闻媒体能够关注此事 ,为我们这无权无势的老百姓主持公道!

高小亲

2016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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